摘要: |
“弧形钢闸门支臂计算长度系数的确定”(以下简称“确定”)一文,曾经原水电部《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设计规范》修订组审定,并请华东水利学院、武汉水利电力学院、长江流域规划办公室、水电部成都勘测设计院等全国12个单位进行过审查,同时还经教研组有关同志的审查,然后修改定稿的。现就章继光同志的关于“对弧形钢闸门支臂计算长度系数的确定一文的几点商榷”(简称“商榷”,见《西北农学院学报》1981年第1期)一文的三个问题,谈几点看法,与“商榷”一文的作者商榷。 |
关键词: |
DOI: |
分类号: |
基金项目: |
|
|
|
Abstract: |
|
Key words: |